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印发的《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7]18号),今年九月份将首次举办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科目的考试。这标志着我国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正式建立。这是继注册建筑、结构、公用设备(给排水、动力、暖通)、电气、化工、港口与航道、机械、冶金、采矿\矿物、环保、水利水电、石油天然气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之后,我国勘察设计行业建立的第十六项国家执业资格制度,是勘察设计行业执业资格工作的一件大事。贯彻实施好(国人部发[2007]18号)文件,做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实施工作,对规范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管理、提高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队伍素质、提升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设计水平、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具有重大意义。注册土木工程师是施工建设企业的重要技术力量和骨干人才资源,也是企业素质的主要标志,注册土木工程师的数量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招投标得分的重要指标。
我协会受中国建筑工程教育协会委托,拟在深圳开展2016年度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考试辅导班。由于辅导班收费标准较高,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报名人数才能申请在深圳办班,以便为有意愿的报名者节省差旅费、食宿费和赴京参加学习的误工时间。本次培训师资雄厚,内容针对性强,授课模式精心独特,课后还可以随时组织网络答疑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学员,还可以协助办理注册手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并为参考技术人员给予时间及工作上便利安排。
现将中国建筑工程教育协会“关于举办2016年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辅导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本单位员工积极报名,并将报名表于四月十五日前反馈给协会。协会将视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在深圳开办的辅导班。
特此通知!
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
2016年4月1日
联系方式:郭婕 0755-83797330
电子邮箱:464119321@qq.com
附件一:《关于举办2016年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辅导班的通知》
附件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四:《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