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7〕93号),为认真做好今年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加强评审管理,提高评审效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前工作计划
(一)在官网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政策宣导,明确审核责任,严格把好初审关。
(二)为使申报人员熟悉相关政策,提高对职称评审的认识,规范组织评审材料,拟举办对申报人员的专项培训。
(三)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择优选择工作人员,组建日常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登记,评审会议的组织、联络,评审结果公示、总结、报送等事项。
日常工作部门设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8楼804室。
联系电话: 82781563、82783543、82761065。
网址: www.szurbantransport.org。
二、评审专业范围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为:交通运输规划、交通运输管理、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道路与桥梁、港口与航道、水工工程、铁道工程、铁道交通信号、机车车辆、轨道电气化、铁道运输管理、汽车工程、物流工程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受理申报评审材料: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二)组织开展评审: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公示及材料报送: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公示并将通过评审的人员材料送市人事部门审批发证。
四、评审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增补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并维护专家信息库;
(二)接受来电、来访咨询,受理、审核、登记、整理申报材料;
(三)组织召开学科组评审会、面试答辩会和专家评委会;
(四)整理评审结果并进行网上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发证。
具体评审工作内容和程序详见深圳市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工作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和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评审标准条件,全面、认真、细致审议申报人材料,切实按政策规定做好评审的有关工作,热诚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二)根据市人社局专技处要求,今年继续采用集中审阅的学科组评议方式,集中时间、地点进行封闭评议。
(三)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坚持评审独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