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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只专项企业债券——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时间:2015-12-14 来源: 点击:9507 编辑:132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同意四川省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亿元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本期债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第一只专项企业债券,也是《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第一只项目收益债券。

今年4月,为加大债券融资方式对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和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等四类专项债券。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拟定了《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进行试行(7月底正式发布了《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项目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我省结合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和项目收益债券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和专项债券推广工作,并于7月上旬上报了以项目收益债券的方式发行的专项债券——泸州市城市停车场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本期债券的获准发行,标志着我省项目收益债券试点成功,宣告了四川省专项债券发行初战告捷,同时也为四川省乃至全国之后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和专项债券树立了成功范例。目前,四川省广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泸州化工园区原料结构调整项目等项目收益债券,以及阆中城市停车场、内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广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等专项债券也在积极推进,将为全省促投资、稳增长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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