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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政策最新要求(2022年1月20日)

时间:2022-01-20 来源: 点击:1217 编辑:kzadmin

      一、关于初次考核认定可以再次认定的情况:

      接市人社局通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提交申报和认定通过取得员级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取得助理级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视为此前未取得职称,可再次办理初次认定。

      相关说明如下:

      1、10月31日之前提交申报的可能认定通过时间已经到11月12月了,如果此前有提交申报的记录都可以。(系统调整后能看得到)

      2、系统会在最近调整限制,此前答复拒绝的专业技术人员待系统调整后可再次申报。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填写(含职称评审、初次考核认定和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

      学时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公需课30学时,专业课42学时,选修课18学时,合计90个学时。按天的话,一天可以折合8学时。

      相关说明如下:

      1、各单位注意申报人是否填写正确。

      2、我市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没有强制要求在省继续教育系统学习。

      3、附件《2021年度继续教育通知》

 

 附件:2021年度继续教育通知.pdf


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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